重生不做痴情后,我赚黄金万两逼疯帝王

重生不做痴情后,我赚黄金万两逼疯帝王

连载中
10.0

作者:小台不太北

状态:连载中

来源:木千文化

更新:2026-10-11 10:16

简介:
小说《重生不做痴情后,我赚黄金万两逼疯帝王》,此文一直都是小编喜欢的类型,入坑不亏,主人公有祝朝云李元昭,是作者小台不太北 所写,无广告版本简述:然后把目光收回来。绣坊开业头三天的流水,她早就规划好了。没什么好看他的。来砸场子的人在第二天上午到了。宣平侯府

精彩片段

滚烫的熔金顺着喉咙淌进五脏六腑的那一刻,我还在替李元昭默数,今早朝上有几本弹劾他的奏章。我替他挡过三致命刃,筹措过十万石军粮,亲手扳倒了整个太后党羽。他登基当日,我早早换上凤冠霞帔等着,等来的不是册封皇后的圣旨,是一壶烧得沸腾的黄金。“妖后干政,罪该万死。”他连眼角的余光都没分给我半分。满朝文武山呼万岁,我瘫跪在冷宫的冷硬地砖上,喉咙里翻涌着烧灼的剧痛和血腥气,到死都没说出一句辩解的话。再睁眼时——月光落在悬崖下那张血肉模糊的脸上,正是坠崖濒死的李元昭,只剩一口气吊着。上辈子,我哭着撕碎自己的衣裳给他包扎伤口。这辈子,我蹲下身,捏住他的下颌,对着他那双将醒未醒的眼,一字一句咬得清晰:“太子殿下,救你可以——先立字据,万两黄金,半分都不能少。”

第一章

他没有应声。自然,他也没法应声。血从他额角淌下来,在月色里泛着黑,糊住了半张脸。祝朝云松开捏着他下巴的手,在崖边蹲了片刻,将他从头到脚细细打量了一遍。右肩脱臼。左腿摆放的角度不对,多半是骨裂。肋骨至少断了两根——她伸指在他胸口按了按,他痛得猛地抽了口气,眼皮颤了颤,没睁开。还活着。祝朝云在心里记了一笔账:救回一条命,作价万两黄金。她站起身,扫过四周的断木与藤条,动手编起了担架。手法稳得很,脑子里却乱成一团。她死时年方三十一,被灌金汁前在冷宫关了半年,到最后连数日子的力气都没了。她只记得最后一道光斜斜切过冷宫高墙,落在地砖上,砖缝里钻出来一根草,不知从哪儿冒的头,绿得荒唐。她盯着那根草出神时,金汁就灌了进来。祝朝云用膝盖顶着藤条,狠狠勒紧打了个结。这辈子她要好好活着,不当皇后,不痴心错付,只算明白账。李元昭如今是太子,三个月后会被人救回朝堂,半年后平定宫变,整整一年后登基。这一年里,他要耗多少粮草,扳倒多少政敌,走多少步棋——她比他自己记得还清楚。一座会走路的金矿。她把担架扎牢,弯腰把他拖了上去,动作粗野得跟拖一袋粮食没两样。上辈子她哭着给他包扎,哭着求他活下来,哭着用光了自己攒了半年的所有草药。这辈子她撕碎自己的外衫,扯成布条,手法利落地给他正了肩,固定好伤腿,裹住头上的伤口。没有眼泪,也根本不需要。她一边缠布条,嘴里一边念念有词,念的不是“你要撑住”,是在心里默算西北战事何时爆发,届时粮价能翻几倍。把他拖进草屋时,天快亮了。祝朝云把他安置在床上,自己坐到窗边的椅子上,闭眼想歇一会儿。就在这时,他开口了。声音极低,混在半昏迷的高热气息里,像从很深的地方飘出来的一个字。“朝云……”祝朝云倏地睁开眼。她坐在椅子上,纹丝不动,盯着他看。上辈子他昏迷时从来不会叫她的名字。他叫“婉儿”——婉儿是沈婉儿,宣平侯府的郡主,他青梅竹马的表妹,后来的宠贵妃,后来站在冷宫门外看着她喝金汁,笑得眉眼弯弯。他叫“朝云”做什么。祝朝云站起身,凑过去仔细听。他没再说话,只是睫毛颤了颤,眼皮慢悠悠地撑开一条缝。月光透过窗纸照进来,落进他的眼底。祝朝云在那双眼睛里看见了一样东西,不是陌生,不是茫然,是一种压到极致、快要溢出来又被强行摁回去的——痛意。不是身上的伤带来的。她看了两秒,他的眼皮重新垂下去,人又陷回了昏迷里。祝朝云退回椅子上,攥紧了自己的手。她告诉自己是烧糊涂了看错了。高热的人,眼底什么光怪陆离的神情都会冒出来。她靠着椅背,闭上眼。窗外天色渐渐泛白,草屋的土墙在晨光里露出一道道干裂纹路,像极了她上辈子每一步走错的路。

第二章

三天后,李元昭“醒了”。祝朝云正在灶台前煎药,听见床那边有动静,回头扫了一眼。他撑着胳膊坐起身,一脸茫然地打量着草屋的角角落落,目光最后落在她脸上,停住了。“我……是谁?”声音沙哑得像破锉刀蹭过木头。“这里是哪儿?”他偏了偏头,皱着眉,神情困惑又无害,像一只掉进陷阱的大型猎物,完全不明白发生了什么。祝朝云把药罐从火上挪开,舀了一碗,端过去放在他面前的矮凳上。“你叫李昭,遭了山匪抢劫,从太行山崖上摔下来,是我把你捡回来的。”她站在矮凳旁,语气平得像背书。“我叫祝朝云,是你妻子。”“喝药。”他盯着那碗药,又看向她,眼底带着点受伤似的困惑。“妻子……”他把这两个字嚼了一遍,像在确认什么。“我记不得你了。”“我知道。”祝朝云把矮凳往他跟前推了两寸,“喝药。”他喝了。接下来的半个月,他乖得出奇。她让他喝药,他就喝。让他别随便下床,他就老老实实躺着,偶尔坐起来,靠着墙看她在院子里忙前忙后。祝朝云上山采药,背着药篓翻坡过沟,回来洗药、晒药、分装好,晚上就着油灯写字。她写的东西,李元昭看不清角度,也不知道内容。那是一份时间线。西北战事哪月爆发,丝绸价格会在战后第几天开始暴涨,朝中哪批粮商会在什么节点抛售存粮——她把前世记着的每一个细节,全都默写了出来。她记性一直好。上辈子替李元昭整理了六年奏章,宫里哪天下雨、哪天放晴、哪天有哪个大臣上了什么折子,她都记得一清二楚。那时候以为是情深,后来才明白,不过是个工具记住了自己的使用说明书。半个月后,她收了笔,把那份时间线叠好,压在粗陶罐底下,然后走进屋里,在李元昭对面坐下。她拿出一张纸,放到他面前。“我们谈笔生意。”他看着那张纸,没动。纸上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字,最醒目的一行是:**万两黄金。**“你身上有皇家暗卫的刺青,腰间玉佩是东宫的制式。”祝朝云的语气像在念药方,“我不问你是谁,也不问你从哪儿来。你从我这儿捡回一条命,等你恢复身份,还我万两黄金。签字画押,概不赊账。”他低头盯着那张纸看了很久。然后抬起头,对她笑了。那个笑有点奇怪。不是被拆穿的慌乱,也不是失忆者的茫然,是一种……祝朝云说不清,像有什么东西在他眼底深处松动了一下,被他用那个笑掩了回去。“你不想当我的夫人了?”“当夫人能值万两黄金?”祝朝云端眼皮都没抬,把笔推到他面前,“做生意比做夫人划算,李公子,落笔吧。”他接过笔。签字的时候,她没看见他的手在那一秒微微顿了一下。只是签完,他搁下笔,状似随意地问了一句:“你一个山里的采药女,怎么认得皇家刺青?”祝朝云早就备好了说辞。“我爹以前是行军伙夫,见过。”她把契书收起来,站起身。他没再追问。只是看着她转身走出去的背影,眼神像在看一出早就知道结局的戏。当夜,祝朝云睡下了。草屋只有一间,她睡床,他睡地铺,中间用一道挂帘隔开。她以为他也睡了。直到很久以后她才知道,那天夜里他走出院子,站在月光下,从袖中取出一枚旧木簪。那枚木簪,是上辈子她死时,他从她僵硬的指缝里一点点抠出来的。他把簪子贴在额角,低声说了一句话。“这一世……换我来还债。”

第三章

一个月后,两人去了青州城。祝朝云给他戴了顶斗笠,叮嘱他进城后少说话,跟紧她,别乱看。他配合得极好。一路上除了偶尔应她两句,没多一个字。祝朝云没注意到的是,但凡她前面有人突然回头,或是路边巷子里有视线扫过来,他就会不动声色地往她身边靠半步,把身形挡在她和那道视线之间。动作很轻,轻得像无意识的习惯。锦源号的门面在青州城最热闹的街上,三层楼高,匾额描着金边,一看就砸了不少钱。祝朝云推门进去,掌柜从柜台后打量她,目光从头到脚落在她的粗布衣衫上顿了顿,礼貌地皱了皱眉。“这位娘子,要看点什么?”“库里积压的丝绸,我全要了。”祝朝云把银票放在柜台上,“三千匹,给我算个折扣价。”掌柜的笑僵在脸上。“娘子怕是不知道,如今西北打仗,丝绸走不动……”“我知道。”祝朝云打断他,“三个月后,南越使团入京朝贡,朝廷要赐礼,少则八万匹,多则十二万。到时候你手里这三千匹,根本不够抢。”她顿了顿。“当然,你也可以不卖,等三个月后货商踏破你门槛的时候,我就不来了。”掌柜盯着她看了半天,脸色变了几变,最后叫了账房过来核数。正谈着,门帘一掀,冲进来七八个人。领头的是个大肚子男人,穿绸缎袍子,手上戴了三个戒指,走路带风。祝朝云认得他——周胖子,青州知府的小舅子,锦源号真正的东家。显然是掌柜叫来撑腰的。他进门先把银票从柜台上拿起来,翻了一下,随手扔在地上。“哪来的乡下婆子,跑这儿充什么大户。”接着他用脚踩住了那张银票。皮靴底子很厚,踩下去,地板发出一声闷响。“你是哪家青楼跑出来的?也配谈生意?”祝朝云站在原地,看了看地上的银票,又看了看他那只靴子。靴子的针脚歪了,左边比右边高出两毫,绑靴带的人要么是瞎了,要么就是随便应付的。她弯下腰,把银票从靴底捡出来,掸了掸灰,拍平,重新放回柜台上。“周老板,”她声音不高,却清晰得很,“您踩的这张银票上盖的章,是东宫典签司的印。”她顿了一下。“您要再踩一脚,大可以试试。”周胖子低头去看。那行小字盖在银票右下角,朱红印章戳得端正,一笔都没糊。他的腿软了一下。不是慢慢软的,是一下子,猛地软了。周胖子蹲下去,接着跪了。那三个戒指在地砖上磕出一声脆响。

第四章

进京的时候,云锦坊的招牌在东市最宽的街上立起来了。开业那天,门口放了鞭炮,炮仗纸屑铺了半条街,踩上去软乎乎的,像积了层薄雪。李元昭帮着搬货,从马车上往里搬,一匹匹绸缎深浅不一,压在他肩上,他搬得很稳,从不绊脚。祝朝云在柜台后点货,眼角余光扫过他搬东西的背影,在心里算了笔无关紧要的账,随即把目光收了回来。绣坊开业头三天的流水,她早就规划好了。没什么好看他的。来砸场子的人在第二天上午到了。宣平侯府的马车停在云锦坊门外,车帘撩起,沈婉儿跨下车,裙摆拖在地上,身后跟着一串贴身侍女和几个游手好闲的贵女,走路带着专程来找事的闲适。祝朝云在柜台后抬起头。六年了。她上辈子最后一次见这张脸,是在冷宫的门缝里。沈婉儿站在外面,华服盛装,手里捧着暖炉,歪着头看金汁被灌进去,嘴角一点点往上弯,弯成个很好看的弧度。现在这张脸站在她的绣坊里,在锦缎堆里挑挑拣拣,用指甲刮了刮料子,皱起眉,转身把绸缎推到一边。

“这是什么料子?摸起来这么粗糙,太行山那边的土布,也敢拿到京城来卖?”话音落下,跟在她身旁的贵女们立刻捂着嘴笑出声来。祝朝云站在柜台后,没有动。沈婉儿迈步走到柜台前,低头俯视着她,目光从她的头顶一直扫到脚底,扫完之后,微微抬起了下巴。“我说你一个乡野出来的妇人,跑到天子脚下来开铺子,你有这个福气担着吗?”说着,她手边正好放着一杯茶,她端起来,抬手就往祝朝云的脸上泼去。茶水是凉的,不烫,但祝朝云的脸已经全湿了。她没有动,就站在原地,任由茶水顺着脸颊往下淌,滴落在柜台上,在木纹里晕开一个深色的圆。她想起了上辈子这张脸,想起了冷宫门缝里那抹笑意,想起自己死的时候,地砖缝里那株不知死活的野草。她用袖口擦了擦脸,然后笑了。“郡主,您泼的这杯茶,是我店里三两银子一壶的雨前龙井。”她翻开账册,提起笔,字迹写得稳当当的。“再加上您刚才看上的十匹锦缎——我看您手上的印子,是您自己摸过的,摸过就算选定了——一共五百两整。”她把账册转过来,推到沈婉儿面前。“现银结算,概不赊欠。”绣坊里安静了一瞬。沈婉儿的脸色变了,变得十分难看,那难看不是愤怒,是被人当众架在火上烤的窘迫。她一甩袖子,把账册扫到地上,转身就走,走到门口的时候,回头丢下一句话。“有你好瞧的。”门口的鞭炮纸屑还没清扫干净,被她的裙摆踩碎了好几片。祝朝云弯腰把账册从地上捡起来,重新放好,低下头,继续记账。后院传来一声轻响,是茶杯磕在桌面上的声音。她没有回头。当天夜里,她在账本旁边发现了那张纸条。上面只有四个字:**她会害你。**背面还有一行小字:**这一次,我不会让你死。**她认得这个字迹,认得太清楚了。那张纸条她烧掉了。烧的时候,火苗在铜盆里往上窜,把那几个字全吞了,只剩下一片灰,风一吹,就散了。祝朝云把铜盆推到一边,重新翻开账册。她那时候没有多余的时间细想这件事,绣坊的生意一天比一天红火,西北战事的消息从边境一路传来,粮价和丝绸的走势全和她推算的一模一样,她手里的那批货开始大量出手,第一桶金稳稳落了袋。她把利润的一部分,悄悄拿去资助了三十个寒门学子的盘缠和买书的钱,把明细记在另一本册子里。还有一部分,通过中间人掺进了户部侍郎和兵部郎中的商贸往来里——不是贿赂,是正经的生意,按市价算,按规矩做,清清楚楚,账目明了。这张网,她正在慢慢织。上辈子她织的是情意,这辈子织的是棋局。这天傍晚,李元昭坐在绣坊的后院里,手里捧着一本账册,低着头,小说《重生不做痴情后,我赚黄金万两逼疯帝王》 重生不做痴情后,我赚黄金万两逼疯帝王精选章节 试读结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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